硫酸潑外遇第三者

 

因懷疑妻子外遇,平陽男子白某竟用硫酸潑向“第三者”。近日,平陽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白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40多歲的白某與周某系平陽水頭某村同村村民,白某因懷疑其妻子與周某存在著不正當男女關係,遂伺機報復周某。2009年8月23日上午8點左右,白某攜帶兩杯裝有硫酸的白酒杯來到周某家門口守候。當周某從家中出來時,白某將其中一杯濃硫酸潑向毫無防備的周某的臉部,致其臉、頸、軀幹和上肢等多處部位燒傷,全身燒傷面積達10%。經司法鑒定,周某容貌嚴重毀損,損傷程度為重傷,外遇傷殘等級評定為五級。
 小方和女友小芸相戀已久,去年10月14日晚上,小芸稱要給新認識的朋友小張過生日,卻整夜未與小方聯繫,等了一晚的小方預感到女友有事瞞著自己。次日一早,他短信謊稱要上課騙過小芸,自己卻悄悄溜到了小芸在茶店子村5組的暫住地。進入房間後,小芸一臉驚慌,小張則衣冠不整躺在床上,氣不過的小方當即暴打了小張一頓。隨即,還不解氣的他找來菜刀,威脅小張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5萬元。

  在小方的威脅下,嚇呆了的小張先打了3000塊錢到小方的銀行卡上,外遇並承諾在7天之後將剩下的12000元湊齊。事後,小方見小張一直不肯支付剩下的賠償金,便多次通過電話和短信進行威脅,小張只得向警方報警。10月21日晚,金牛警方將小方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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