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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招牌戶外廣告面臨“生死劫”

昨日開始,不少繁華路段的戶外廣告牌,漸漸消失———為了升級城市景觀,500多面沒有合法手續的“布包鐵”,被“依法”拆除。而在不少靠廣告牌吃飯的廣告公司業主看來,此次拆除的不僅僅是廣告牌,還有背後近萬廣告人的生計,不少廣告公司或許將因此而倒閉。

事實上,這起圍繞城市景觀升級與廣告牌拆除的博弈,引發的核心問題,則是日前在全國多個城市上演的“戶外廣告新政”的紛爭。而紛爭的核心內容是物權法之爭:附著在建築物上的廣告牌物權,到底是公有的,還是建築物主人的私有物權?對此的判斷,最終意味著這項政府行為是於法有據,還是與民爭利……

爭議:景觀改造與行業生存之爭

那麼,政府為何現在不繼續拍賣廣告牌位,同時又要大面積拆除戶外廣告牌呢?昨日,記者就此採訪了市建設局燈管辦主任陳學農。

陳學農介紹,近幾年,市努力打造“宜居城市”,這對城市景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市“布包鐵”的戶外商業廣告,不僅遮蓋了有些建築景觀,同時由於品質和品位不高,與城市整體的景觀規劃有一定的衝突。基於這個原因,所以2006年開始停止了拍賣,花力氣整改。據介紹,市去年就拆了戶外廣告牌、店鋪台北招牌等6000多面。日前,市政府下發通知,要求在國慶節之前,把所有到期戶外商業廣告牌全部拆除。

政策:“黑戶”廣告牌國慶前將全拆

“嘩啦啦……”位於五四路上的京都大酒店樓頂廣告牌的幕布,片刻滑落,工人們忙著拆卸廣告架……看著這一幕,從事多年廣告經營的林先生沉著臉,轉身回到辦公室。這是福建省廣告公司分公司,自僱工人拆除自家的廣告牌。林先生說,自己掛上去的廣告牌自己再拆下來,心裡很不是滋味。

和林先生一樣“不是滋味”的廣告人,不在少數。據悉,為了“城市景觀改造升級”,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日前向的各大廣告公司下發通知,提出違反《市容環境和衛生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戶外廣告,必須自行拆除。而根據該辦法的規定,“設置大型戶外廣告、燈光廣告、公共廣告欄必須徵得市、縣(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等。”

“說白了,這些廣告就是因為沒有合法的手續,成了黑戶!”另一家廣告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不是不給這些廣告牌位報“戶口”,而是有關部門不給報,因此它們是被迫成為“黑戶”的。

據他介紹,從2001年開始,市在全國范圍內首創徵收戶外商業廣告“公共空間佔有費”模式。也就是說,所有的戶外廣告位必須統一進行拍賣,拍賣額的40%歸政府所有,60%歸業主所得。

而從2006年開始,市又逐漸減少了拍賣,在2007年9月進行最後一次拍賣後,再沒有審批廣告牌。隨後,的不少廣告公司多次要求政府組織拍賣,但均沒有得到回應。因此,目前市場上,除了2007年拍賣的五十幾面廣告牌外,所有的戶外廣告牌都沒有通過審批。也就是說,目前市區的多數戶外廣告牌是“黑戶”。因此,在此次市城市管理執法局下發的通知中,它們都成了被拆除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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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ngxing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