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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仿冒轉載侵權文章被判道歉並賠4000元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審理了因轉載侵權文章,雅虎網站被訴至法院,要求賠償4.7萬餘元一案。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雅虎因轉載文章未審查,且不能就轉載文章的仿冒真實性提交相應證據,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故判決網站經營者阿里巴巴公司刊登致歉聲明並賠償經濟損失4000元。據悉,該判決現已生效,但阿里巴巴公司仍未履行判決,故羊先生已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庭審中,就轉載的合法性,阿里巴巴公司提供了與涉案文章刊載媒體簽訂的內容許可使用合同,故他們認為即使承擔責任,也應由新聞原創單位和最先發佈單位承擔責任。

羊先生訴稱,自2004年7月起,雅虎網站上陸續轉載了《藥舖老闆虐妻八年引起公憤遭百人圍毆》、《藥舖老闆遭百人圍毆》和《關注家庭冷暴力“無聲”的折磨更傷人》3篇文章。羊先生稱該文章是虛假新聞,用侮辱、誹謗的語言毀損他的名譽。羊先生認為,阿里巴巴公司的行為純屬以訛傳訛,失去了新聞媒體的正確導向,背離了新聞真實性原則,給其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故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應收帳款損失9471.7元,精神損害撫慰金3.8萬元。

朝陽法院認為,阿里巴巴公司作為互聯網新聞信息徵信社服務單位,其有權轉載新聞信息。阿里巴巴公司在轉載其他新聞單位的文章時應在合理的範圍內承擔必要的審查義務。根據羊先生妻子的上訴狀可以證明羊先生在日常生活中不存在家庭暴力,訴爭文章內容嚴重失實。羊先生要求該公司在同等範圍內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因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徵信社理由正當,故法院支持。鑑於雅虎已主動刪除侵權文章,損害後果無法繼續擴大,通過公開道歉的方式足以消除轉載行為對羊先生造成的不利後果,故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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